Monday, 19 December 2011

汉支那不是防止或减少人侵害人,而是鼓励或强迫人去侵害人

为了防止或减少人侵害人,就要尽可能少地给人以理由或机会去侵害人,一旦发生,就要打击侵害行为,而不是鼓励侵害行为。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,人与人之间就要平等、自由、自然、法治、公平。

但汉支那是如何做的呢?

1. 鼓励人去侵害,而且颠倒价值,把侵害说成是"美德",让、奉献、爱、恩、感恩、没有权利的责任、没有权利的义务等等。

2. 打击受害者, 而不打击侵犯者,如对反抗的受害者应用它们特有的"道德":斤斤计较、心胸狭窄、小心眼、钻牛角尖、或进行身份假设而进行攻击等等,但对侵害者却没有一个道德或实际的行为去打击。

3.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平等,平等是"没上没下"或"没大没小"的罪恶。于是,不能平等的人在一起只有傲慢和残忍。

4. 人与人之间不能自由,要么被别人控制,要么控制别人,制造人与人之间的冲突。

5.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自然,为了达到邪恶的目的而强行。如孝、尊老等等。

6. 汉支那的一切都与法治相冲突,自然法治在支那是难以实现的。

7. 没有平等,没有合理的价值与道德,没有打击侵害与维护受害者的原则,公平在支那是笑话。

如此,汉支那们在一起,怎么还会不是冲突无穷呢?

汉支那就是这么病态和邪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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